各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要求,根据《全省教育系统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浙教安〔2024〕16号)文件精神,结合校园安全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五一”节前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与形式
本次检查分为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自查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4月25日
抽查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4月29日
二、检查内容
1、消防通道与消防设施。确保各消防通道畅通;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本单位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2、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检查宿舍内部是否存在电源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的现象,是否存在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外租宿舍安全情况;
3、食堂、餐饮档口安全。确保该区域用电、燃气使用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
4、电动自行车安全。检查各电动车停充点的安全情况,停充点内充电装置、电气保护、过充断电、消防设施的情况;
5、实验室安全。检查实验室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物品的使用保管和制度建设情况;
6、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学校各网络平台、校级应用系统正常运行。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门要统一思想,强化责任落实,坚决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
2、各学院、部门要强化闭环管理,针对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细化整改措施,抓好闭环整改。
3、假期应完善值班制度,建立预警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强化防范措施,将责任明确到人,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