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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选派2025年温州医科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进修的通知
  • 各部门、单位: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师资培养管理办法》(温医大〔2025〕37号)精神,现将选派2025年教师公派出国(境)进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1.坚持“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方针,服务于学校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目标。

    2.在保证教学、科研等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有计划地派遣,优先选派业务骨干和重点培养教师。

    3.实行“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原则。

    二、选派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来校工作满1年。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教学科研能力较强。

    4.进修专业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进修目标明确,进修计划切实可行,已取得进修单位的邀请函。

    5.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在正式外派前,具备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公派出国留学认可的外语条件,或外语能力达到CET六级或BFT高级。对申请到港澳台进修的,外语不作要求。

    6.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且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7.下列人员不列入选派范围:

    (1)已获得国家、省、市各级公派出国(境)项目资助且尚

    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2)已享受校级及以上公派出国(境)项目资助且回校后工

    作尚在服务期内的人员;

    (3)已获得国(境)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4)申报时已在国(境)外学习、进修的人员;

    (5)申报时正在脱产攻读定向或在职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选派计划与进修期限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师资队伍国际化水平,拓展教师国际化视野,2025年拟选派50名教师(含专任教师、专职科研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出国访学进修,期限为6—12个月。

    四、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名额为2-5名。

    五、经费资助

    经费资助标准为:进修期限12个月,资助经费16万元;进修期限6个月,资助经费8万元;赴港澳台进修者,资助经费额度减半。不足月部分按天数折算(一个月按30天计),超出部分、延期部分由个人自理。

    六、相关要求

    1.为鼓励教师申报出国进修项目,对尚未达到出国进修外语要求的教师,学院可以考虑推荐,但外派前须达到外语水平条件。

    2.入选人员的出国进修资格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派出人员须在规定派出期限前按学校外事相关政策办理因公出国(境)审批手续,并自行办理签证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出国进修人员其资格自动取消,不再办理延期手续,且暂停其申报资格1年;符合文件规定的特殊原因,可办理延期申请。

    3.派出人员在派出前,凭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与学校签订《出国(境)进修协议书》,办理请假等相关手续,并接受学校外事部门关于外事纪律、保密纪律和人身安全教育等相关内容的行前教育。

    4.其他未尽事宜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师资培养管理办法》(温医大〔2025〕37号)执行。

    七、申报材料

    1.《温州医科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进修申请表》(附件1)1份(附电子版);

    2.论文、课题、成果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

    3.外语水平合格证书、国外邀请函复印件;

    4.《温州医科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进修推荐汇总表》(附件2)1份(附电子版),学院须排序后加盖公章。

    请各学院于6月9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同心楼524室,联系人:柯欣彤、黄妍莀,电话:86689797),并将电子版发送至:rscszk@wmu.edu.cn。



    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

    2025年5月27日

    附件: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进修申请表》.doc 已下载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进修推荐汇总表.xls 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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