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茶山校区部分废旧、无主非机动车长期闲置无人使用,占用学校有限的停车位资源,给师生出行带来不便,也影响校园整体环境美观。经研究,决定对茶山校区内废旧、无主非机动车进行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废旧、无主非机动车认定标准
1、严重生锈、主要部件缺失等存在安全隐患;
2、布满灰尘,不按指定位置停放且长期闲置。
二、处理时间
2026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
三、处理措施
1、10月27日至11月26日期间将废旧、无主非机动车统一存放。存放点位置分布如下:
教学区:同仁楼A栋地下室、同济楼A栋地下室;
二期宿舍区:10号楼南侧“废旧、无主非机动车存放点”;
三期宿舍区:14号楼前“废旧、无主非机动车存放点”。
2、若有非机动车被误清理的,请于11月26日前自行前往各“废旧、无主非机动车存放点”认领,逾期未认领的,学校将按照相关程序处理。
安全保卫部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