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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医科大学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中医药)建设项目申报指南(2023年度)
  •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中医药开放发展系列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校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中医药)(以下简称“基地”)建设工作,特制订本指南。

    一、实施目标

    根据《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7部门关于支持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服贸规发﹝2022﹞73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3号),遴选促进我校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中医药)教育、医疗、文化、科技和产业方面发展的建设项目,切实推动我校中医药特色服务出口高质量快速发展。

    二、支持方向

    根据《通知》提出的措施要求和《温州医科大学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中医药)建设方案(2022-2026)》,结合我校实际,拟重点支持以下项目:

    一是有利于实现中医优势病种发展,推动开展中医海外医疗服务平台建设和医疗便利化设施建设。

    二是有利于建设中医药海外文创作品、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介与推广活动,为境外人员提供文化普及性培训。

    三是有助于推广扩大中医药海外教育影响力,建设中医药国际化课程,开展中医药教育、临床技能、外语能力等各项培训活动。

    四是有利于拓展中医药跨境提供、商业存在模式,建设综合性海外中医药中心,开展中药产品国际注册、专利申请和国际标准制定。

    五是重点支持有良好国际合作基础,取得一定国际合作成果,目前承担各级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的项目申报。

    三、申报范围及内容

    2023年度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项目总资助额度50万,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高于5万,资助项目总数不超过10个。具体资助金额由专家组评审核定。申报要求具体如下:

    (一)中医药教育服务出口项目

    该项目主要服务于扩大中医药教育国际影响力,加强中医药或中西医结合国际人才培养,扩大中医药教育服务输出。

    1.支持中医药国际化教育课程和专业建设。鼓励开展中医药留学生国际化课程建设,中医特色康复、护理等国际化专业建设,中医药领域联合培养项目建设,中医药国际课程云平台搭建等。

    2.支持中医药国际教育培训基地和平台建设。鼓励有合作基础的单位开展中医药海外教育中心建设,申报各类中医药国际、港澳台临床教学和合作基地(中心),鼓励打造面向海内外华侨、外籍港澳台人员的特色中医药教育培训品牌。

    3.支持开展中医药或中西医结合境外合作办学。鼓励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港澳台地区开展中医药或中西医结合领域合作办学,推动中医药纳入沿线国家高等教育体系,支持开设中医特色孔子学院,推动中医药教育“走出去”。

    (二)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项目

    该项目主要服务于加强中医药文化推广,提升中医药的国际认可度和信任度,推动海内外民心相通。

    1.支持建设中医药国际文化传播载体。鼓励与国内外媒体搭建传播合作平台,组建中医药国际传播网红队伍,建设数字化特色海外传播品牌或项目,讲好中国“中医药故事”。

    2.支持开展中医药文化国际推广活动。鼓励与国境外高校、组织协会、科研机构等共同举办中医药文化展览、科普讲座、学术会议、惠民健康活动等,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

    3.支持开展中医药“温侨海外推广计划”。鼓励依托温商温侨、海外华文学校、海外华文媒体等资源,打造“侨”字特色中医药文化推广品牌,建设世界温州人中医药研修基地,服务海外侨胞需求。

    (三)中医药医疗服务出口项目

    该项目主要服务于完善中医药国际医疗保健服务建设,为境外消费者提供多元化的中医药健养服务,强化医疗保健海外服务输出。

    1.支持开展中医药医疗国际合作交流。鼓励与海外高校、医疗机构、协会组织等开展中医药或中西医结合远程诊疗咨询服务、专家讲座、抗疫交流、专题研讨等活动,促进双方人员互派和资源共享。

    2.支持建设中医药医疗服务平台。鼓励附属医院建设中医药或中西医结合国际医疗部,与海外医疗机构合作拓展境外服务点,与“一带一路”国家共建境外中医院(包含我国援建医院),开展中医药医疗服务贸易合作。

    3.支持创新中医药医疗便利化服务。鼓励打造“互联网+”远程诊疗服务平台,支持开展中医药跨境支付、网络问诊、智慧药房、国际邮递等系列服务。支持有实力的医疗机构获得国际保险机构的认证,推动纳入国际医疗保险体系。

    (四)中医药科技服务出口项目

    该项目主要服务于推进中医药国际科研合作,强化国际化科研成果,推动科研海外服贸输出。

    1.支持开展中医药国际科研交流合作。支持与海外高校、医疗和科研机构等单位举办中医药或中西医结合领域高水平国际会议或论坛。鼓励开展中医药机基础理论制研究,国际性药物研发认证和诊疗方案推广等领域合作。

    2.鼓励建设中医药国际科研合作平台。支持与海外高校、医疗和科研机构等单位共建联合实验室或研究中心,申报各类各级中医药国际合作载体和项目。支持通过校地医企合作,打造高能级研创中心“中医药研发中心”。

    3.支持开展中医药国际标准规范研究与制定工作。鼓励在中医、中药材、中药产品、中医药医疗器械设备、中医药名词术语与信息学等领域,开展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疾病分类代码传统医学章节(ICTM)和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ISO/TC249)国际标准项目申报。

    如获批国家或省部级中医药国际科研载体或者项目等,相关奖励参照学校科学技术处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机构应是我校承担中医药、中西医结合教学、科研工作的院系、部门以及开展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的附属医院。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开展所必备的人才、技术、设备、场地等基本条件以及健全的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丰富的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经验,熟悉合作对象国家或地区的政策环境、市场动态及中医药发展趋势。

    4.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前文所述的支持方向和要求,且立项依据充分。所申报的项目应有较好的工作基础。需与境外政府部门、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知名企业签署的有效合作协议,有明确的项目目标和合理的实施方案,项目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明确。

    五、申报办法

    (一)申报材料填写

    申报人必须以2023年度指南附件中的《国家中医药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附件1)《国家中医药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项目汇总表》(以下简称《项目汇总表》)(附件2)填写相关申报内容。

    (二)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需在《项目申报书》、《项目汇总表》上单位审核意见一栏签字盖章。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书面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A4双面打印,一式3份)报送至温州医科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

    选拔程序

    (一)材料审核

    基地将组织相关专家组,对申报材料开展审核认定。申报单位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故意隐瞒、虚报等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项目公示

    经专家评审后,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项目立项结果将通过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定为项目入选。

    (三)签订协议

    项目入选后,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与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签订项目委托协议,按照任务书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工作任务。

    经费管理

    (一)经费拨款

    项目经费均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单独建账,专款专用。相关资助金额将通过学校计划财务处,在立项1个月之内转入。首期拨付资助经费的70%,经验收合格后再拨付30%。

    (二)经费使用

    项目经费支出仅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宣传制作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在研究过程中发生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在项目预算中单独列示核定。各项经费使用标准按照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三)经费报销

    项目负责人按计划自主支配项目经费,严禁挪用,项目经费使用按照财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项目成果通过验收后,资助经费有结余的,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继续用于开展研究工作。

    八、项目验收与结题

    (一)提交验收资料

    结题项目要求在项目任务书约定的完成时间内,按照立项协议书的预期成果形式提交完整项目成果(含经费决算表)、相关证明材料。

    (二)考核审定

    按照“目标任务导向、专家审核审定、结果实名公示”原则组织实施项目验收。项目验收结果分为“通过验收”和“未通过验收”两种情况。截止时间内尚未完成的项目以及验收未通过的项目,予以撤销处理,并返还已拨付但尚未报销的项目经费。

    (三)验收公示

    验收结果通过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定为项目验收通过。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玲林依依,联系方式:0577-86689732

    电子邮箱:wsc@wmu.edu.cn

    申报材料寄送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同心楼415室,温州医科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325035


    附件:

    附件1 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中医药)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已下载

    附件2 温州医科大学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中医药)建设项目汇总表.doc 已下载

    附件3 委托协议.doc 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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