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2〕1号)文件精神,现对以下符合温州市人才租房补贴初审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名下有无住房 |
已享受温州市政府住房优惠情况 |
1. |
李德然 |
342427199505****** |
无 |
否 |
2. |
卢克龙 |
330324199212****** |
无 |
否 |
3. |
黄柯洁 |
330324199610****** |
无 |
否 |
4. |
马寄 |
320123197201****** |
无 |
否 |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后勤发展处房产科反映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举报受理电话:0577-86689872。
后勤发展处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