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2〕1号)文件精神,现对以下符合温州市人才租房补贴初审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序号 | 申请人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名下有无住房 | 已享受温州市政府住房优惠情况 |
1 | 刘媛媛 | 2311**********0021 | 无 | 无 |
2 | 胡质文 | 6223**********1410 | 无 | 无 |
3 | 黄益嘉 | 2102**********4014 | 无 | 无 |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6日(5个工作日)。
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后勤发展处房产科反映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举报受理电话:0577-86689872。
后勤发展处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