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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温州市基础性科研项目(含软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各类机构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加快建设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根据《浙江省基础研究发展十四五规划》(浙科发规〔202125号)、《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8号),现计划启动基础性科研项目申报,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重点支持方向。基础研究方向主要支持数字经济、激光与光电、航天航空、精密制造、精准诊疗、新药和医疗器械、前沿新材料、低碳能源、现代农业与生物育种技术、海洋资源与环境、数理力等。

    (二)补助额度:项目分财政资助立项和经费自筹立项两种立项方式,申报过程中两者只能选其一。其中软课题除主动设计指南外的均需自筹(软课题申报指南另行通知),各县(市)相关单位只能申报经费自筹项目。项目资助金额根据温政发〔20238号等文件以及年度科技专项经费预算给予补助。

    (三)实施期限:基础性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软课题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其中主动设计的软科学项目不超过3个月

    (四)申报对象:申报单位应是在温州行政区域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新型研发机构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具有较强的研究基础、人才队伍和创新实力,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其中企业申报需要具备市级以上科创平台。申报人必须依托单位进行申请,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的各类人才申报

    二、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报通过温州科技大脑科企通(网址:https://kjdn.wenzhou.gov.cn/officeHall.html)选择办事事项中的温州市级科技计划的评审,点击在线办理,填写申报材料。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在线填写《浙江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项目可行性报告等相关附件材料中应回避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组成员的具体信息。具体申报要求见办事大厅办事指南

    (二)审核推荐。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初审,严格审查科研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好相关项目的伦理审查和择优推荐工作。

    (三)申报管理。各单位应对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项目申报应承诺本次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国家和省市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四)材料报送。申报材料均通过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五)时间要求。申报系统于202424日开放填报。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34日下午17:30

    各二级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311日下午17:30

    学校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313日下午17:30。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按照要求组织专人妥善安排申报和审核时间。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以往科研项目实施执行情况以及验收结题、资金筹措、经费管理、科研诚信、知识产权保护和接受监督检查方面情况良好。

    (二)申报时仍处于根据《温州市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和《温州市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惩戒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有在研项目受限的须在申报截止日前取得项目验收证书或通过验收结题,否则不予受理或推荐。

    (三)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保密规定。落实科技伦理治理相关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2024年温州市科研项目申报需要伦理审查(关于人的伦理)的项目,请各二级单位于2024226日前将相关材料汇总后提交至学校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校本部涉及人的伦理的项目,其中伦理部分的实验在附属医院实施的,需要有该附属医院的科研人员作为项目成员,项目立项后实施需通过医院伦理审核。各附属医院关于人的伦理由医院自行组织。

    具体材料包括:

    电子版:1.承诺书(附件1),2.审查表(附件2),3.项目研究方案,4.患者知情同意书样本。

    纸质版:审查表(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叶淑祯,联系电话:86689977

    涉及实验动物伦理申请,请各二级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于2024223日前在线进行实验动物伦理申请(网址http://sydwzx.wmu.edu.cn/),项目申请人登录系统账号后进行伦理申请,填写相关内容之后等待伦理审查,伦理审核最终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动物伦理证明内容,二级单位统一收齐打印后交由实验动物中心盖章生效。具体事宜请咨询实验动物中心温从丛老师(联系电话:13676491692),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软科学项目注意事项

    (1)申报软科学项目需承诺立项后完成成果: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单位,经费大于等于2万元的软科学项目完成2A期刊论文1篇或市厅级领导批示(含成果要报采纳);经费小于2万元的软科学项目和经费自筹项目完成2B期刊论文1篇或县局级领导批示(含成果要报采纳)。研究成果须首要标注温州市科技局项目+课题名称+课题立项号,一项成果只能用于一个项目的结题。结题时达不到承诺的不予申请结题。

    (2)有以下任一情况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市科技局软科学项目:主持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主持2项在研的各级各类项目;主持1项在研项目且逾期未结题的;主持1项在研的市科技局项目;市厅级项目有被撤题的;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

    )承担基础性项目的单位(除企业外)要制定经费使用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并报市科技局备案,不报备的不予立项。

    )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研发主要内容、技术指标、完成目标等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

    )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科研诚信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相关规章制度,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对项目所提交材料及成果的科研诚信负责。

    )项目立项签订合同后,项目资助经费通过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进行兑付。

    咨询电话:

    项目统一受理咨询:

    项目受理中心

    吴青青88925631

    88285266

    相关处室:

    研发投入与综合服务处

    郑淳之88962039

    高新产业与自创区建设处

    柯敏88962090

    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处

    戴忠诚88962098

    科技合作与院校服务处

    胡贤波88962035

    技术支持:

    科企通

    蔡坤88962019

    学校联系人:

    科技处 黄锦杰0577-86689747

    社科处 王雪婷0577-86699859



    附件12024年温州市科研项目伦理承诺书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伦理委员会审查表



    温州医科大学科技处、社科处

    202424


    附件:

    附件1:2024年温州市科研项目伦理承诺书.docx 已下载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伦理委员会审查表.doc 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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