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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申请发放纵向科研项目绩效(激励)支出的通知
  • 各有关部门: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医大〔2017〕84号)文件精神,学校科技处将于每年4月、10月启动受理各二级单位关于发放项目绩效(激励)支出的申请,绩效(激励)支出原则上是中期检查通过发放50%,项目通过验收发放50%。

    请各项目负责人会同项目组成员,根据项目执行进度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激励)支出发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提交《申请表》和项目的相关材料(包括计划任务书、预算书、年度进展报告、中期总结报告、验收材料等相关材料),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发放申请;各二级单位将《申请表》统一收齐后,对发放项目的实际研究工作进程进行考核造册,考核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于4月30日前将申请表及汇总表送交学校科技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agzln@qq.com);学校科技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最后由学校计划财务处核定后打卡发放。

    科技处联系人:郑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689747


    附件:温州医科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激励)支出发放申请表


    科  技  处

    2024年4月1日


    附件:

    附件 温州医科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激励)支出发放申请表.xlsx 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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