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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申请发放纵向科研项目绩效(激励)支出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医大〔201784号)、《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的通知(温医大〔202333号)文件精神,学校科技处将于每年4月、10月启动受理各二级单位关于发放项目绩效(激励)支出的申请预算制项目绩效(激励)支出原则上是中期检查通过发放50%,项目通过验收发放50%包干制项目在项目执行期最后一年且于结题经费决算之前完成绩效(激励)的发放,结题验收之后结余经费只能作为直接经费不能提取激励费

    包干制项目包括:2021年以后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杰青、优青、青年项目,2021年以后立项的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杰青项目,2020-2023立项的温州市基础性科研项目(财政拨款),具体见项目的计划书或合同书

    包干制项目绩效(激励)申请发放的注意事项

    1. 国家级和省部级包干制项目,对于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科研进度和相关薪酬标准自主确定,原则上不超过项目财政拨款的50%

    2. 温州市基础性科研项目(财政拨款),管理费、激励费等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市级科研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2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为25%2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部分为20%50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为15%例如,财政拨款1万元,无设备费,激励费最高可申请发放1500元。

    3. 包干制项目验收(结题)时,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包括激励费支出)编制项目经费决算,在单位内部公开项目经费决算和项目验收(结题)报告,接受监督。

    请各项目负责人会同项目组成员,根据项目执行进度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激励)支出发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提交《申请表》和项目的相关材料(包括计划任务书、预算书、年度进展报告、中期总结报告、验收材料等相关材料),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发放申请;各二级单位将《申请表》统一收齐后,对发放项目的实际研究工作进程进行考核造册,415日前将《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agzln@qq.com,学校科技处审核通过后,经费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在《申请表》《汇总表》签字、盖章,于430日前将申请表汇总表、酬金报销预约单纸质版送交学校科技处(同心楼421);学校科技处审核并签属意见;最后由学校计划财务处核定后打卡发放。

    联 系 人:郑丽娜,杨溱

    联系电话:0577-86689747


        附件. 温州医科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激励)支出发放申请表



    学技术处  

    2025327





    附件:

    附件 温州医科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激励)支出发放申请表.xls 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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