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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度温州市科协服务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温州市科协服务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校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类别

    (一)科技服务类(项目编号:KJFW2025-

    围绕我市5+5+N产业,面向企业、高新园区、产业集聚区等,以学会企业(产业)协同创新联合体、学会产学协同组织(服务站、驿站等)、科技服务团以及其他形式,开展需求摸排、技术推广、难题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引进、项目合作等科技服务活动,重点推动实施一镇一业一学会工程,以科技创新助力产业发展。

    项目要求:1.申报学会企业(产业)协同创新联合体、学会产学协同组织(服务站、驿站等)及科技服务团等创新载体项目的,要求至少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专家领衔,服务企业20家以上,采集技术需求信息50条以上,助力成效溢出5项以上;2.申报一镇一业一学会工程项目的,需提交服务乡镇(街道)合作协议书。

    资助金额及项目数量:申报学会企业(产业)协同创新联合体、学会产学协同组织(服务站、驿站等)及科技服务团等创新载体项目的,资助2万元/个,资助立项不超过5个;其他科技服务类项目,资助1万元/个,资助立项20个左右。合计资助立项25个左右,经费自筹立项若干。

    (二)软科学研究类(项目编号:RKX2025-

    围绕我市5+5+N产业,聚焦共同富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建设、科技助力强城行动、重大民生需求以及科协组织创新赋能等方面,开展软科学课题研究,以科技创新催生发展动能,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项目要求:需形成一篇1.5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和一篇3000字以上的建议报告成果,建议报告成果需在项目结题前3个月报市科协。

    资助金额及项目数量:资助0.8万元/个,资助立项10个左右,经费自筹立项若干。

    (三)学术交流类(项目编号:XSJL2025-

    结合科学咖啡馆活动,围绕科技创新、学科交流发展,主动对接高端专家资源来温开展国际性、全国性、地区性的高层次、跨学科、跨地区、综合性的学术交流活动,以为媒积极推动高端产学研融通和创新资源对接,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项目要求:1.国际性、全国性会议及国家(省)级学会作为主办单位之一或两院院士等重要嘉宾参加的活动优先立项;2.需写明活动预期成果,有合作项目落地的优先立项。

    资助金额项目数量:资助1-2万元/个,资助立5-8个,经费自筹立项若干。

    (四)能力提升类(项目编号:NLTS2025-

    围绕提升科协组织的政治能力、发展能力和创新服务能力,通过开展青年科技人才托举、产学研融合创新、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党建工作品牌创建等,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促进人才成长,惠及民生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助力科协组织能力提升和规范化水平。

    资助金额及项目数量:资助1万元/个,资助立项3个左右,经费自筹立项若干。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可行,预期成果明确,绩效目标显著;申报单位有较好的工作基础、专家团队和创新实力,以往项目实施情况良好。

    (二)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一年,须在2026630日前结题。

    (三)鼓励学会之间、学会与县(市、区)科协、学会与企事业单位科协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市级学会申报项目时需经市科协科技社团党委审核。

    (四)相关建议报告经市科协报送,被市委市政府及以上(或等同于)采纳,并获得市领导及以上(或等同于)批示的,负责人申报项目给予优先立项。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 近五年内承担温州市科协项目被撤项的;

    2. 二年内在非不可抗力条件下未按要求完成温州市科协有关项目的;

    3. 相同内容或同一项目(事件)多单位重复申报的。

    (六)项目分财政资助立项和经费自筹立项两种立项方式,申报过程中两者只能选其一,项目经费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申报流程

    (一)线下申报。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服务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1,经所在二级单位和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上报至市科协

    (二申报公示。各类项目申报截止后,市科协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分类汇总,并将项目申报情况市科协官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评审。组织专家按项目类别进行评审,提出立项建议名单。

    (四)立项发文。专家评审结果经市科协党组审议通过后在官网公示,公示结束后下发立项文件,并组织签订项目合同。

    (五)过程监督。在项目合同执行期间,市科协将对项目的执行实施情况、目标达成度、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过程监督和进度督查。

    (六)验收考评。项目结题后,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包括项目实施情况总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经费决算编报等相关证明材料,由市科协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

    其他事项

    (一)资助项目经费拨付方式:签订项目合同书后,一次性拨付资助经费。

    (二)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书,打印一式3份(附件1)并签字后交至二级单位,各二级单位请于2025516日(周五)下午16:30前将纸质版申报书电子版申报书wordpdf版,文件命名:项目类别+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汇总表(附件2,纸质和excel)交至学校科技处或社科处统一加盖公章,由学校统一寄送市科协学会部。(附属医院上报的项目,应先在联合申报单位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后再统一递交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三)各项目负责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联系信息

    学校科技处:方慧仪,电话:86693790,地址:同心楼421,邮箱:605205354@qq.com

    学校社科处:曾燕莎,电话:86699859,地址:同心楼417,邮箱:931030887@qq.com

    温州市科协学会部:张诗晗、温萍,电话:88962211;邮箱:wzskxxhb@163.com


    科技处、社科处

    2025430


    附件1-2025年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服务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模板)

    附件2-2025年度温州市科协服务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

    附件1-2025年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服务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已下载

    附件2-2025年度温州市科协服务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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