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科研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推动我校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培育具有产业化潜力的优质项目,现组织开展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度转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聚焦学校重点学科领域和区域产业发展需求,支持已有一定研究基础且具备较为明确的转化和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通过专项资助和资源整合,推动技术熟化、中试验证及市场对接,助力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地。
二、项目导向与要求
(一)项目导向
1. 产业需求导向。重点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2. 转化应用导向。关键技术或系统概念已在实验室环境下进行初步验证,并形成初步的技术原型;具备实验数据支撑,证明核心技术的可行性和预期应用潜力;初步开展技术与市场匹配分析,具备明确的产业化路径和市场应用场景。
3.校企联合导向。鼓励开展“企业+学科”合作,团队成员应涵盖技术研发、概念验证、产品孵化及市场推广等交叉领域。
(二)项目要求
1.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水平,无学术不端行为,须为温州医科大学校本部、仁济学院或直管附属医院在职科研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且无在研未结题的同类校级项目。
2. 优先支持已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与企业有合作基础的成果。鼓励转化培育成果优先在“中国基因药谷”“中国眼谷”落地转化。
3. 项目管理参照《温州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温医大〔2022〕31号),经费使用参照《温州医科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温医大〔2023〕33号)中直接经费相关规定执行。
三、资助计划
2025年度转化培育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及重点项目,资助经费重点支持概念验证、中试熟化、样机试制、第三方检测认证、知识产权布局等直接转化成本。
(一)一般项目
1. 主要资助有望短期实现转化的科研创新项目,资助额度10万元/项。
2. 项目执行期3年,结题要求:申请或授权高价值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1项,且实现转化1项。
(二)重点项目
1. 资助方向参照《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度转化培育项目研究方向指南》(附件1),原则上每个研究方向择优支持1项。
2. 资助金额50万/项,项目执行期5年,立项拨款50%,中期通过拨付50%。
中期通过需至少满足以下一项条件:
① 完成申请书中设置的符合项目转化需求的阶段性成果;
② 与企业联合获批纵向科研项目(以学校或附属医院为承担或协作单位,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或与企业联合获得科研奖项(以学校或附属医院为合作完成单位);
③与企业签订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到账不少于10万)。
结题需满足以下至少一项条件:
①申请或授权高价值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2项,实现成果转化(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且到账金额不少于20万元)。
②项目负责人以学校或直管附属医院为承担单位获批省“尖兵”“领雁”项目或国家级项目(课题)。
四、申请流程
(一)个人申报
申请人填写《温州医科大学转化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推荐
各二级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后,于6月16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申请表(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报送至科学技术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项目评审
科学技术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委托第三方进行项目初评。对通过初评的项目组织路演,并由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根据项目技术成熟度、转化潜力及预算合理性等提出拟定资助项目名单。未获资助的项目将自动纳入学校成果培育项目库,学校后期将组织专家、技术服务机构等进行项目辅导及提升。
(四)立项公示
拟定资助项目名单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予以发文立项。
联系人:方慧仪、吴旭聪
电话:86693790, 86689746
邮箱:kjc@wm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5年5月20日
附件:
1. 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度转化培育项目研究方向指南
2. 温州医科大学转化培育项目申请书
3. 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度转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4.《温州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温医大〔2022〕31号)
5.《温州医科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温医大〔2023〕33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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