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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医科大学服务器、超融合服务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医科大学服务器、超融合服务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MU-2024ZB999

    二、项目名称:服务器、超融合服务器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报价(合价):序号1+序号2538000(元)

    浙江众成科技有限公司

    温州市车站大道大诚商厦5401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1

    服务器、超融合服务器

    服务器、超融合服务器

    详见附件

    1

    538000

    详见附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池永克,吴家声,孔银海,周向武,潘文标(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浙江众成科技有限公司

    64.0

    66.0

    63.0

    64.0

    66.0

    64.6

    15.61

    80.21

    1

    浙江映立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37.0

    36.5

    35.5

    39.5

    37.5

    37.2

    30.0

    67.2

    1

    温州科教数码有限公司

    42.5

    49.0

    40.5

    44.5

    48.0

    44.9

    15.41

    60.31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货物类)的规定按标准计算后下浮30%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649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医科大学

    地 址: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中心北路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689938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7-86699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鹿城壹号18803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永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988732213757727199

    质疑联系人:肖忠文

    质疑联系方式:1375772719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

    传 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06788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

    结果附件:服务器、超融合服务器.docx 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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